供货采购保函
供货履约保函是指在供货(采购)合同中由保证人为供货方(即出卖人)向供货合同中的买受人(即采购方)提供的,保证供货方履行供货合同中约定义务的担保。在保证期间内,投保人在履行保函合同中载明的供货合同过程中,因投保人自身原因,发生下列任一情形,给被保证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,视为保证事故发生。保证人按照本保证合同的约定,向被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金额以保函金额为限
(一)未按照供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;
(二)交付货物的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质量等不符合供货合同约定标准。
(三)未按照供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“三包”服务。
开具供货履约保函所需资料
1.投保人及货物生产人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;
2.供货合同及相关文件;
3.投保人的销售代理授权许可材料;
4.投保人及生产人相关财务证明资料;
5.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;
6.被保证人相关信息材料文件;
7.保证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7.投保单原件(由开具保函单位根据投保企业提供资料填写,投保企业盖章确认)。